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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人没事总是会到格里家后面的海滩上坐着,看着落日的余晖,吹着海风,海滩上的人不多,两个人在这里有过无数次的争论,也有过无数次的幻想,他们总是为将来到底做什么争得面红耳赤,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,只好打赌,谁能把石头扔到更远的海里,就听谁的。列侬每次都是胜利者。但这种无聊的生活开始让列侬有些厌倦了。
一天,俩人在海滩上无聊地发呆,看见格里带着女儿从远处走过来。
迪伦说:“他来找你教女儿唱歌了。”
格里走到跟前,“我就知道你们在这里。这是我女儿,叫雷金。”然后对女儿说,“他叫约翰,他叫鲍勃。”
雷金长得很瘦小,跟他们在英美看到的同龄女孩显得瘦了一圈,她很腼腆地依在格里身边,小声地问两个人好。
“你的女儿真可爱,她会成为歌星的。”迪伦说,“约翰,你说呢?”
列侬歪着头问雷金:“你喜欢唱歌吗?”
雷金使劲点点头。
“那就好,唱歌是件很枯燥艰苦的事情,你能坚持下来吗?”
雷金又点点头。
“那就好。不过你长得太瘦了,要多吃点。”
“我这么多年不在,家里生活条件很差,营养跟不上。”格里说。
“以后让你女儿每天起来跑步,每天跑半个小时。”然后列侬问雷金,“你能坚持下来吗?”
雷金犹豫了一下,点点头。
“对了,鲍勃,我的餐馆很快就要开业了,该你大显身手了。”
“没问题,格里,我还会做美餐。”
“哦,这里可没有人吃美餐。”
“太好了,那我什么都敢做了。”
(未完待续)
加油,挺你。
WOW!原来菲律宾国宝级人物是这样被发掘的!好吧,我也赞成特里萨.邓煮的面条比味千和加州牛肉面都要好吃。
女猩猩之一继续眺望,坚持住,鄙视点击率。
唱歌是件很枯燥艰苦的事情
可以勘误么,32篇说道“两个人这是头一次听见枪声,非常紧张。”,可是在30篇中,迪伦不仅听见了枪声,更是目睹了亨德里克斯他们被枪击的瞬间。
嗯哼
为啥非要性 器官背景啊
我基本是一乐盲
也慢慢渐渐入佳境了:
一小女孩儿在海滩上练跑步,无论什么时候,想想就很美。
你说:
我说:
他说:
确实越写越好看了。表哥辛苦了。改一下对白
“哦,这里可没什么人看小说。”
“太好了,那我什么都敢写了。”
当然,我们表哥会判断什么应该写,什么不能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