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一个朋友把张楚的微博转贴给我看,我看完就乐了。微博如下:
“和树音乐合谈解约具体事宜,树音乐坚持公平的解约赔款为500万人民币。以无偿为他出版一张新词曲唱片,一张以前作品翻唱唱片,加200万演出费方式完成,并希望我在协议上签字。我觉得这个协议要是公平的话不是他疯了就是我疯了。”
假如,这个人不是张楚,是何勇,他就又会拎着一把斧子找唱片公司算账了。据说他N年前跟大地公司解约用的就是这个办法。当然,我们不提倡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。但是看张楚透露出的解约协议意向,我觉得张楚真该拎着一把斧子去解约。这样的解约协议就是欺负老实人。
张楚跟这家公司签约,公司并没有给张楚出版唱片,可能仅仅提供了一些生活设施,加一起我觉得应该不超过100万元(我猜测的),就算提前解约,支付双倍违约金,也不过200万元(如果这一这么算的话)。
无偿为一家唱片公司出版一张唱片?这就奇怪了。唱片公司跟歌手签约,出版唱片肯定算合同中的一项,怎么能算违约后无偿劳动呢?而且还要出一张翻唱唱片。我觉得这太荒唐了。如果你这家公司本来就没有能力给人出版唱片,就别签人家。签了人家又不出唱片,之后耍赖,反而倒打一耙,黄世仁对杨白劳也不过如此吧。
张楚最近几年演出也不多,一场演出的收入也不会特别高,估计三五万到头了,唱片公司作为经纪公司本身也要分成,然后还要张楚支付200万元的演出费,便宜都让你占了。就算张楚一年演10场,一场5万元,也得四年。而且还要在张楚不能留下一分钱的情况下才能完成。
我觉得张楚应该去打官司,可能时间拖得长一点,但总比这样的《南京条约》强,这样的所谓协议完全是不尊重人。想钱想疯了。
前段时间,有个出版社找到一个歌手,希望给歌手出书,歌手不太清楚这个出版合同的道道,就给我看。我看完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:这白纸黑字真不敢让我相信是一家出版社的合同。只能用“无耻”“可笑”来形容。我逐条给歌手解释一遍,告诉歌手这里面的机关,并重新给歌手草拟了一份,让歌手告诉出版社,不答应这些条件,没门。
我有点不明白,这年头坑人真的是明着坑啊,一点不动声色地那种。
这些歌手或者艺人,虽有一技之长,但是在法律方面多数与啥都不懂,一开始稀里糊涂地就把卖身契签下来了,之后才知道麻烦。希望这些同学在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前,能找一个律师给看看。
现在音乐人赚点钱也不容易了
看来老实人还蛮多的。
恩,我总是觉得,这个地方逼着你变得万能。
但是万能之后会很有成就感。
但是万能的过程很痛苦的。jeff说,独立需要很强的意志。真的,这个时候总是软弱的时候。我总是以为,西方女人要独立很多,结果他告诉我,sell out在美国一样存在。
其实我很害怕签合同的,害怕一切合同,租房的,工作的,一切的一切。好像就不自由了也不边缘了。和别人一样按时上班是一件多不酷多庸俗的事情。。。
其实我明白,我害怕的不是不自由。其实我并不真正明白,之后的责任,究竟意味着什么,究竟要做怎样的行动有怎样的规则。其实我觉得很多人都不明白的,只是用一个词在限制自己,又在用一个自由给自己的不负责任寻找借口。时常觉得可笑的是,某些人习惯用我会对你负责的作为上床的诱饵,某些人以你要对我负责作为条件。
thank you for notice,but still bit mad at u,as i dont know any lawer here!
这种事我也特怕~~更可怕的是,再怎样完善的合同,最后都有被赖掉的可能,你也没法子找地儿说理去……
张楚的歌伴我很多青春里很难熬的一段岁月, 才华横溢的音乐诗人被这样无良勒索, 唉。
前一阵还看到有解约索赔好几千万的, 娱乐圈是被一群疯子操控的吗?
社会莫不如此,每一个小圈子,不过是社会的缩影
律师也吭人,而且更狠,吃人不吐骨头
人心可以比万物都诡诈。
表哥把那份无耻可笑的合同摆上来给大家借鉴一下啊~
唉,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,租房子的时候,那个合同全是忽悠。
可老子一没时间跟中介较,二没朋友懂这玩艺。
难不是一个月三百的一房子,我还请个律师。。。
老百姓是得过且过,大老鼠们是仔细较真啊。
什么法律,真是他妈的妓女,俺们上不起,人家天天上。
三表可否公开草拟的合同条款?
一篇温情博客
希望这些同学在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前,能找一个律师给看看。——这年头,找一个不见得行啊?
这年头找个不坑人的律师也难,总不能什么事都找莫少平、浦志强吧。他们早就忙不过来了。
我爱问三表,我们单位让签五年的合同,早走一年赔一万,不知这合不合法?……
看完我只想说两个字,我艹
三表,你人挺好的。同情弱者也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么一个社会里。
什么叫同情弱者?你脑子有毛病啊?
哎 Y们都欺负老实人。。
哎。。。真是抬举他们了,直接走旁路。
树音乐坚持多年的鸟样,民谣界的ccav,你瞅他们手底下的一帮苦鬼就知道了。麦子那样的,憋着被搞,不愿意继续被搞的,就张楚这德行了。啥时候摇滚都玩成这样才是河蟹
搞艺术的大多是理想主义者,老实人。
商人基本无商不奸,都是实用主义者,良心先给狗吃掉。
某些行业的合同是白纸黑字坑人的道具
张楚,好久不见了。
你好,三表。
我是律师,93年的时候开始听魔岩三杰了,看了你的博客后挺感慨的。
很想支援一把,可以吗?
我×,想到了俺的租房合同,实在是没精力和无耻上海大妈扯淡了。
这树音乐可真不地道,早先还奇怪窦唯怎么自己独立发行唱片了,果然是有问题呢。
明星们有麻烦可以跟我联系,不管签约前还是签约后,总有解决问题的办法的~